遺產地政士說故事-「聽說」
案主宋小姐,上個月他的二伯父往生,二伯父有一個太太早就已經分居10幾年不知去向,二伯父後來中風都是仰賴家裡其他的兄弟在接濟他的生活跟照顧,晚景算很淒涼,只知道他在生病之前事業也做得不順,所以家人推測他應該有不少 #負債,二伯父 #往生後,宋小姐的爸爸跟另一個大阿伯(兄弟)就趕快跑來辦了 #拋棄繼承,剩下二伯父幾十年沒聯絡的配偶跟家裡一個在大陸工作的小叔叔沒辦 #拋棄,想要慢慢聯繫他們再來補辦,前情是這個樣子的
我問:宋小姐,發生甚麼了嗎?她非常緊張地跟我說到,代書,後來爸爸去 #國稅局申請的二伯父的 #財產清冊,才知道阿公有一筆土地贈與在二伯父身上,因為他們先前都不知道,因為「聽說」阿公早就賣掉了,現在發現了,大家都嚇一跳,不知道要怎麼辦,我跟他們當時不是非常確定只剩下 #負債嗎?你們大家還緊張的要趕快辦 #拋棄,她回答說:我們都是「聽說」的,因為「聽說」二伯父的朋友都說他欠他們錢,爸爸他們也聽阿公說鄉下的土地早就都賣光了,聽說、聽說…沒有求證過是多麼嚴重的一件事啊!
宋小姐聽完了之後覺得有些崩潰…因為阿公留下來的這筆地現在價值不菲,認真講她父親跟大伯父都有權利,現在 #繼承權就全都沒了,而土地在林園捷運站附近,價格水漲船高,她說那該怎麼辦啊?語氣非常的悔恨。
所以往生者的 #生前財產及負債的調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們可以先向國稅局申請調閱 #財產清冊跟 #金融遺產及 #聯徵(查負債)要充分地釐清楚他的資產跟 #負債再來處理後續的事,真的很擔心的時候也可以先做用 #限定繼承來保護自己,要辦 #拋棄等全部都確認「負債大於資產」再來辦理,因為拋棄繼承是不能「撤回」的,避免憾事發生。
宋小姐隨後找到了在大陸工作的小叔,請他當 #繼承人來主張權利,目前我們沒有找到那位10幾年沒聯絡的配偶,我陪同他們去 #苓雅戶政事務所用 #利害關係人的角色去申請 #戶籍謄本,得知配偶戶籍在嘉義老家,但她家人也不知道她的去向,經過與本所律師的諮商之後決定先以「 #公同共有繼承」完成之後再提出告訴「共有物分割」或「變價拍賣」等模式來處理後續,期盼可以降低損失拿回家族應得 #土地資產或價金。
#拋棄繼承可以讓人有 #免除負債但卻也有可能讓人 #喪失資產,刀是兩面刃,釐清楚權利義務的關係才是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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